关于做好2020年《毕业生登记表》盖章归档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处发布时间:2020-06-16浏览次数:867

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20届毕业生离校前工作的通知》安排,经与校办商定,现将2020年《毕业生登记表》盖章归档工作通知如下:

一、 盖章时间

7月1日、5日、9日,各学院具体安排见附件。

二、 盖章地点

逸夫图书馆第三会议室(宣传部对面)

三、工作要求

1.《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是毕业生在大学学习期间的重要档案,各学院要组织毕业生按要求认真填写(填写前请仔细阅读填表说明,一定要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辅导员要本着对毕业生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必须返回重填。

2.毕业生“自我鉴定”一栏,要求毕业生对自己大学期间的政治、思想、学习、社会实践、奖惩等各方面的表现做出全面、客观、详细的陈述。辅导员要教育毕业生认真对待,不能用三言两语概括性的描述作自我鉴定。

3.请认真填写《毕业生登记表》的 “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等内容。

4.“班级鉴定”由辅导员组织班委对毕业生在校期间政治思想品德、学习、生活、实践等各方面情况客观全面的鉴定。不能只填写“同意本人鉴定”。

5.“分党委(总支)意见”由各学院党委(总支)填写,并盖分党委(总支)公章。

6.《毕业生登记表》填好后,请将一式两份分别直接翻到盖章页面,填好“学校党委意见”栏中日期。然后以学院为单位送学校办公室审核盖章。学校审核盖章采取流水作业方式,请各学院务必安排辅导员老师协助校办工作。《毕业生登记表》一份拿回本学院,装入毕业生本人档案;另一份留学校档案室存档,存档案室的毕业生登记表请按照学校办公室通知要求办理。


附件:2020届毕业生登记表盖章安排表


就业指导中心

                                            2020年6月16日


2020年毕业生登记表盖章安排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