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清明假期期间,为确保学生人身财产安全,各学院要切实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增强安全意识,做好自我保护。各班级要组织开展假前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引导学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严格遵守《黄山学院学生出游管理规定(修订)》等相关规定,文明出行,注意个人安全,严禁擅自组织集体出游或从事其他未经批准的活动,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严格遵守《黄山学院住宿管理办法》,不得违章用火、用电,不得留宿外来人员,以保障宿舍和个人财物的安全,严防火灾、盗窃等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及时掌握动态,确保信息畅通。各学院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切实履行黄山学院学生假期外出管理台账记录工作,准确掌握学生动向。假期结束后,各学院做好迟归、未归学生的跟踪联系,并与家长保持密切沟通,查明具体情况,及时上报;学院要重点关注无故逾期返校或者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离校的学生,依据校纪校规及时处置。
三、倡导文明祭祀,弘扬优秀传统。清明节,是我国传统文化中祭祀先人、缅怀先贤的重要节日。要引导学生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和不良祭扫习俗,积极倡导文明、节俭的祭扫方式,既要尊重传统,又要体现时代精神,共同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教育学生不乱丢垃圾、不破坏环境、不随意引火等,以防因疏忽大意而引发户外火灾,进而威胁人身和生态安全。
四、加强部门联动,严格安全管理。相关部门、各学院要严格遵循假期值班和报告制度,确保学生所遇问题得到及时且妥善的处理。如遇重大或紧急状况,应迅速启动应急响应预案,采取处置措施并及时报告学校,保障学生安全和学校稳定。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