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我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生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努力实践、开拓创新,根据省厅有关评选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24年省、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依据《黄山学院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修订)》【校学〔2023〕1号】《黄山学院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修订)》【校学〔2023〕2号】文件要求执行,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二、评选范围及比例
(一)评选范围:2024届毕业生
(二)评选比例
省级优秀毕业生按照学院毕业生总数的3%评选,校级优秀毕业生按照学院毕业生总数的10%评选,各学院具体指标见附件3。
三、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全体毕业生参与到评选活动中。
(二)各学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评选文件,按照评选程序,严格审核申报材料,确保客观真实,并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审核、确定推优名单,将推优名单在本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提交推优名单至就业指导中心。
(三)就业指导中心对各学院推荐名单进行复审,对不符合推优条件的毕业生予以退回,不再补推。
(四)原则上“省级优秀毕业生”和“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人可不重复。
(五)各学院结合毕业生实际情况,可优先推荐表现突出的学生干部,但需符合评选基本条件。
四、报送材料
(一)省级优秀毕业生
3月13日前,各学院请将《黄山学院2024年省级优秀毕业生名单》(附件4) 和《黄山学院2024年省级优秀毕业生花名册》 (附件5)纸质材料报送就业指导中心,电子文档发送至:310009@hsu.edu.cn。
(二)校级优秀毕业生
3月20日前,各学院请将《黄山学院2024年校级优秀毕业生名单》(附件6) 和《黄山学院2024年校级优秀毕业生花名册》(附件7)纸质材料报送就业指导中心,电子文档发送至:310009@hsu.edu.cn。
特此通知。
就业指导中心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