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勤工助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处发布时间:2023-09-04浏览次数:501

各学院、各部门:

进一步规范我校勤工助学工作,根据《黄山学院勤工助学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校学〔2019〕8号),现就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勤工助学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岗位申报

本学期需新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的用工单位在20239月6日前登录奖助管理系统,填报岗位信息。原岗位如不更换勤工助学学生则无需操作;原岗位需更换勤工助学学生的,退回学生即可。岗位审批通过后,学生可在9月8日后申请勤工助学岗位,各用工单位聘用学生。

二、相关要求

1.用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的勤工助学工作,做好在岗学生日常管理与考核,积极配合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做好对本单位勤工助学用工情况的检查。

2.用工单位需做好勤工助学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不得让学生从事带危险性、有害身心健康、不便于学生参与的工作。

3.每位学生在岗位上工作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节假日不安排勤工助学工作。

4.各学院要做好此项工作的宣传组织,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积极申报勤工助学岗位,做好勤工助学全过程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提升资助育人成效。

5.各用工单位须做好勤工助学岗位的考勤统计台账备查,在每月5号之前通过系统报送上个月的考勤和工资数据,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考核情况统计勤工助学工资,交由财务部门及时发放到学生的银行卡中。

6.勤工助学岗位应优先聘用脱贫家庭学生(建档立卡),原则上不聘用毕业班学生。

7.学生申报勤工助学岗位前,应主动联系拟申报岗位的管理人员,详细了解岗位需求,以提高申报成功率。如申报未成功,学生可删除申报失败岗位,重新申报。后续如有岗位空缺,学生可随时申请。

 

附件:

1.黄山学院学生资助综合管理系统操作手册-勤工助学(学生)      

2.黄山学院学生资助综合管理系统操作手册-勤工助学(用工部门)       

 

学生处

                          202394

黄山学院学生资助综合管理系统操作手册-勤工助学(学生).doc

黄山学院学生资助综合管理系统操作手册-勤工助学(用工部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