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度孤儿免学费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处发布时间:2015-09-18浏览次数:757

学院

   根据《转发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及各项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2]293号)要求,从2012年秋季学期开始,对在我校就读的孤儿,一律免收学费。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免学费对象

在我校就读的孤儿,其中孤儿是指失去父母或人民法院宣布其父母失踪者。

二、申请程序

(一)学生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黄山学院学生学费减免申请表》(附件1),并递交有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县(区)级民政部门出具的孤儿证明,有《孤儿证》者需同时提供《孤儿证》复印件。去年交过证明材料的学生今年只需填写黄山学院学生学费减免申请表

   (二)学院初审

学院深入了解、及时查阅学生档案,摸清孤儿情况,经院部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后,报学生处资助管理科

(三)学校审批

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科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复核、评审,提出孤儿免学费建议名单,报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组研究审定后,确定免学费学生。

三、相关要求

学院要高度重视孤儿教育及保障工作,深入了解、及时查阅学生档案,摸清孤儿情况,收集孤儿证明及相关材料造册汇总,填写《黄山学院2015-2016学年度孤儿免学费汇总表》(附件2)。930日前将《申请表》、证明材料及《汇总表》(纸质和电子版)报送校学生资助中心cyh@hsu.edu.cn)

学校将对孤儿免学费对象实行动态管理,每学年认定一次。各学院要对已获得免学费的学生进行家庭走访,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除取消免学费资格补交学费外还将给予相关的处分。

黄山学院2015-2016学年孤儿免学费汇总表.xls

黄山学院减免学费申请表.doc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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