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新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建立以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大资助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学生资助工作水平,结合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部署,根据皖教秘〔2013〕232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校开展以“国家资助助我飞翔”为主题的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宣传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时间、组织形式 本次评选活动的时间为2013年6月20日至7月5日。本次评选活动采用逐级选送、逐级评审的方式,最后由校资助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确定最终评选结果上报省资助中心。 二、评选对象 本次活动评选对象,原则上为2007年国家新资助政策体系建立以来享受过国家资助的在校生和毕业生。 三、评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积极进取,乐观向上。 2.勇于克服在生活、学业等方面的困难,勤奋努力,学业成绩优异,或在工作岗位上、在自主创业方面奋发有为事迹突出。 3.乐于助人,甘于奉献,积极参与各种公益活动。 四、评选申报名额 本次活动计划共评选出40名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院部学生数超过一千人的报送初选学生4名,院部学生数少于一千人的报送初选学生2名,各院部要严格标准、确保质量、优中选优。 五、活动实施 本次宣传评选活动分二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收集推荐(6月20日-7月5日) 1.各院部按要求组织初选出符合条件的学生参加全校评选。被推荐学生填写《安徽省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评选申报表》(见附件一),并附个人事迹书面材料一份(详细要求见附件二)、个人相关照片两张(详细要求见附件三),报送材料同时包括纸质版寄送和电子版传送两种方式。 2.学校于7月10日将推荐学生材料上报至安徽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第二阶段:成果宣传 各院部要通过新闻媒体等各种渠道宣传本院部报送的优秀学生典型成长成才案例。学校也将对评选出来的40名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进行集中宣传,装订成册。 各院部要积极组织、严格评选,确保评选推荐工作公平公正,并按要求及时报送推荐学生材料。 2013年6月19日 附件1:附件一、安徽省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评选申报表.doc 附件2:附件二、学生个人事迹书面材料要求.doc 附件3:附件三、递交照片要求.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