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目前,有学生向院长信箱和学生处邮箱发送投诉邮件,反映我校助学金一事,有反映班级要求拿出国家助学金的20%要上交班费,有反映辅导员监督不到位等情况,为了让助学金真正落实到贫困生身上,请各院部,各班级对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和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凡出现以下情况者: 1、套取国家奖助学金者 2、将奖助学金充当班费 3、有用各类奖助学金请客者 4、有将奖助学金拆分者 5、在奖助学金获得后、被举报有吸烟酗酒及其他高消费行为者 一经查实,学校将追回资助金额并按国家规定严肃处理,请各院部督促自查后于12月3日前将书面报告报送学生资助管理。 特此通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3年1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