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14-04-24浏览次数:318

 各院部: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关于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8〕47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政办〔2011〕35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贷后管理工作, 经与省开行和省农信社商定,现就做好201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一)毕业确认的办理
为保证借款学生毕业后联系畅通,各院部应在学生毕业离校之前为其办理毕业确认。
毕业确认具体流程为:
第一步,查找。校资助管理中心登录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管理系统(https://www.gbms.cdb.com.cn),在“毕业确认”功能中导出“毕业学生列表”,并将学生名单发到各院部,请院部通知学生及时办理毕业确认;
第二步,贷款学生申请毕业确认。贷款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https://sls.cdb.com.cn),核对个人信息是否与目前信息不一致,如不一致,需更新为最新信息;联系人信息要填写为共同借款人信息;同时补全就业单位等其他信息(专升本和考上研究生的学生在就业信息栏填写被录取学校的信息)。信息更新完毕后,发起“毕业确认”申请;
第三步,变更信息确认。学生前往大学生事务中心就业指导室(逸夫图书馆一楼)贾成南老师处进行现场确认工作,登录开发银行贷款管理系统,在“毕业确认”模块找到已经进行“毕业确认”申请的学生名单。
如“学生状态”显示“已变更”,点击左下角“变更确认”,再次与学生核对个人信息是否更新为最新,如为最新,点击“同意”,完成信息变更确认工作;如“学生状态”显示“正常”,表明借款学生没有更新个人信息,应提醒学生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更新个人信息后再进行现场确认。
第四步,毕业确认审核。信息变更确认工作完成后,点击“毕业确认审核”,完成毕业确认工作。贷款学生办理完毕业确认工作后,院部方可为其办理离校手续。
2.特殊情况处理
(1)如借款学生合同状态显示“正常”以外的其他状态,如显示“已结清”、“县资助中心经办人谢绝”、“分行经办人谢绝”,无需进行毕业确认;
(2)如学生退学或死亡,无需进行毕业确认,但各院部应填写《2014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特殊学生名单》(附件1)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资助管理中心邮箱(cyh@hsu.edu.cn)。
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工作需要在7月10日之前完成,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定期通报各高校的毕业确认进度,请各院部务必高度重视。
(二)延期还款和提前还款的办理
1.延期还款
对于继续攻读学位的贷款毕业学生,学生在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办理程序为:学生持有继续攻读相关学位的证明文件(录取通知书或学校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前往生源地县(区)资助中心,由县(区)资助中心为学生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手续。此项工作要在毕业当年11月19日前办理,没有及时办理的学生将从毕业当年9月1日开始自付利息。 
2.提前还款的办理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可以提前还款。具体程序为:每年除11月外的每月10日前,学生联系县(区)资助中心或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发起提前还款申请,同时将应还资金存入本人约定还款账户,开发银行将于当月20日通知支付宝进行扣款,次月1日起学生可登陆在线服务网站查看是否还款成功。还款未成功的下月可以继续提交提前还款申请。
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借款学生毕业前还款确认书的签订
各院部应组织2014年毕业的借款学生开展金融知识和诚信宣传活动;指导帮助他们填写《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一式二份)(附件2),审核并加盖院部公章,贷款学生凭确认书到大学生事务中心就业指导室贾成南老师盖章,并提醒他们及时与贷款机构进行债务确认,协商确定具体还款计划后加盖贷款机构公章,再将一份确认书交到贾成南老师处,贷款学生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后,各院部方可为其办理离校手续。
2.借款学生就学信息变更的办理
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发生休学、退学、开除等情况时,院部应通知学生及时填写《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助学贷款就学信息变更单》(附件3)并到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确认;同时督促贷款款学生及时到贷款机构办理贷款合同变更等手续。
贷款学生毕业后连续攻读学位(包括硕士和第二学士学位)需要申请在连续攻读学位期间继续贴息的,在录取当年的6月底前,向原学校提出申请(提交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办理就学信息变更手续,并在8月底前到贷款机构办理合同变更后,其在继续攻读学位期间的利息按原渠道进行贴息。
3.提前还款的办理
借款学生在毕业前申请提前还贷的,应当填写《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提前还款申请书》(附件4),并由院部盖章再提交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盖章确认后,到贷款机构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三、有关要求
1、毕业确认以及诚信和金融知识教育是确保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性工作,各院部要高度重视,务必覆盖所有毕业离校贷款学生。各院部应认真组织当年毕业的贷款学生开展诚信和金融知识教育,讲解还款流程,并告知其所应承担的还款义务以及违约后果。
2、中心在为贷款学生办理毕业确认的同时,向办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的毕业学生发放《安徽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指南》(附件5);向办理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毕业学生发放《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指南》(附件6),确保人手一册。
3、所有贷款学生请前往大学生事务中心就业指导室(逸夫图书馆一楼)贾成南老师处进行贷款确认工作,贷款毕业生到贾成南老师确认时务必带上离校清单,经确认后,院部方可为其办理离校手续。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4.4.24

附件1: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