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了体现党和国家对贫困学生的关心,同时也为切实缓解他们的经济困难,激励贫困学子勤奋学习、刻苦钻研,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2014-2015学年度校内困难补助工作通知如下: 第一条 、申请资助的贫困学生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三)学习刻苦认真,成绩优良; (四)家庭经济困难,主要指军烈属和城市低保户、农村特困户、老少边山穷地区的贫困家庭子女及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引发的特殊性、突发性困难等。对经济困难学生中的孤残单亲学生、少数民族学生以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要优先考虑。 (五)道德品质优良,生活俭朴,无学习、生活必需品之外的高档消费品。 第二条、资助等次和额度(按院部总学生数)
第三条、贫困家庭学生在校期间,发生以下情况或行为之一的,应取消或停止对其的资助: 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受到法律制裁者; ②、违反校纪校规,当年受到学校警告以上处分者(含警告处分); ③、在获得资助以后,发现其使用资助金不合理或平时生活不节俭,有不良嗜好和行为,经教育不改者; ④、在被确认为贫困家庭学生以后,如被发现其在申请贫困家庭学生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除取消其资助资格、追回对其的资助款外,应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⑤、学习态度不端正,因主观不努力而导致品学表现大幅度下降,停止对其资助。 第四条、审批程序:经个人申请(填写黄山学院学生困难补助审批表,表格由院部统一到资助中心领)——班级评议——院部审核并公示——填写《2014-2015学年校内困难补助明细表》和《2014-2015学年校内困难补助汇总表》——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所有表格要按所给格式上报并发送电子邮件至:cyh@hsu.edu.cn) 第五条、时间安排: ①、10月28日-11月7日各院部评定、审核并公示。 ②、11月7日,各院部将材料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第六条填表注意事项: ①《黄山学院校内困难补助名细表》按照所发表格填写,辅导员只需输入学生学号,其它信息会自动生成,序号、金额等可在表格完成后输入,若出现信息有误,可在上面直接修改。(特别注意:此表格除黄色单元格外都内含公式,任一单元格不可“双击”,如误“双击”请立即按“撤消键”) ②我们将补助金打入与受助学生一卡通对应的农行卡内,若受助学生农行卡有更改的,务必及时到一卡通部更改,以防将钱打入错误卡中。 特此通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4年10月27日 附件1:2014-2015学年校内困难补助汇总表.xls 附件2:2014-2015学年校内困难补助明细表.xls 附件3:黄山学院学生困难补助审批表.doc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