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确保我校学生资助工作落到实处,客观地评价各院部学生资助工作开展情况,全面提高学生资助工作水平,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民生工程高校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考评的通知》(皖教秘〔2014〕550号)文件要求,决定对各院部2014年学生资助工作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资助工作的重视程度和组织情况; (二)各类资助工作制度建设和管理情况; (三)各类资助资金的评选评审情况; (四)资助材料的完整规范及信息报送情况; (五)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 (六)学生能力提升情况; (七)满意情况 二、资助工作评价标准 按《黄山学院学生资助工作评价表》(附件)执行。 三、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评阶段(12月10日—12月18日) 各院部要充分认识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性,对照《黄山学院学生资助工作评价表》中的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自查结束后形成自评报告,内容包括学生资助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完成情况、实施效果和效益、存在问题、整改措施等部分。各院部于12月19日(周四)下午4:30前将自查自评报告与自评打分表(《黄山学院学生资助工作评价表》)报至学生处,电子版发至cyh@hsu.edu.cn。 (二)学校检查阶段(12月19日—24日) 学校组织学生资助检查工作组到各院部进行资助工作检查,检查包括查阅资助工作有关材料、学生问卷调查及座谈等。 四、相关要求 (一)各院部要高度重视学生资助评价工作,认真组织做好学生资评价工作,并以资助评价为契机,进一步推动学生资助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二)严格按照《黄山学院学生资助工作评价表》中的评价内容和评价标准,逐项进行自查自评,并按照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黄山学院学生处 2014年12月10日 附件1:黄山学院学生资助工作评价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