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召开2023年第4次学生工作例会

发布者:学生处发布时间:2023-05-07浏览次数:162

5月6日下午,我校在文汇楼306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4次学生工作例会。校党委委员、副院长张小明出席会议并讲话,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全体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学生处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学生处负责人主持。

会议传达了上级关于心理健康工作的文件精神和我校《关于征集杰出校友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离校前工作的通知》等通知要求,开展了省内有关校园消防安全案例的警示教育,通报了我校最新毕业生就业落实率及4月份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的情况,对春季校园双选会、学生安全管理工作、辅导员“双巡”活动等5月份学生工作要点进行了专门部署。

会上,张小明指出,经过学工系统各单位的共同努力,毕业生就业和反电诈工作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成绩来之不易。就做好当前学生重点工作,他强调,一要突出安全教育关键点,强化学生日常管理。结合夏季、毕业季和我校自身特点,深入开展反电诈、防溺水、消防、心理健康、就业安全、传染病防治等工作,确保学生安全稳定;二要提前谋划,精心组织,用心用情做好毕业生离校工作。丰富毕业教育内容,创新毕业典礼形式,增强学生成人成才的仪式感和爱校荣校的责任感。严格执行毕业生档案、毕业生资格审核等工作的规范要求,做好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三要持续推进毕业生就业工作。就业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把就业工作与学科专业建设发展紧密结合,通过招就联动,推进招生、培养、就业一体化建设。要做好就业数据的核查和更新,坚决执行教育部“四不准”规定,确保毕业生高质量就业;四要高度重视杰出校友征集工作。各学院要认真梳理广泛征集,特别要注重收集在创新创业、科学研究、企事业管理等领域取得突出贡献的杰出校友信息,做好整理和更新。加强校友联系,发挥好杰出校友的榜样激励作用。

会上,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防控办、学生处、保卫处、财务处、团委、网信中心等部门就近期学生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撰稿:学生处 李连环;摄影:宣传部 赵睛;审核:学生处 王佩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