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勤工助学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者:学生处发布时间:2021-04-19浏览次数:371

各学院、各部门:

学生奖助管理系统已经修复,现将本学年勤工助学工作相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1.未填报的寒假前产生的勤工助学工资,请在4月23日前通过系统补报并审核提交。

2.各用工部门在4月23日前设置勤工助学岗位。

3.学生在4月26日后申请勤工助学岗位。

4.3月份的勤工助学工资,请在4月30日前补报并审核提交。因五一放假,4月份的勤工助学工资在5月10日前完成填报和审核。

 

                       学生处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