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工作安排,我校将组织开展2021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简称省级“双优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依据《黄山学院省级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办法实施细则(修订)》【校学〔2018〕20号】执行。
二、指标分配
根据各学院2021届毕业生数和省级“双优生”评选比例测算,各学院推荐省级“双优生”指标为:文学院7名;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10名;旅游学院21名;信息工程学院13名;经济管理学院20名;艺术学院11名;外国语学院5名;数学与统计学院5名;化学化工学院9名;体育学院5名;教育科学学院8名;建筑工程学院7名;文化与传播学院7名;机电工程学院12名。
三、工作要求
1.坚持标准 ,严格把关
各学院要召开毕业班辅导员会议,认真部署评选工作;要广泛宣传,动员全体毕业生参与到评选活动中。在评选过程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照评选条件,坚持标准,认真审核;严格执行评选程序,层层把关,确保程序公正。各学院正式推荐名单确定前须公示三天。
2.具体要求
4月7日前,省级“双优生”填写《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1)、各学院填报《2021年度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附件2),经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校就业指导中心,并将附件2、学生获奖证书电子文档发送:chenyan@hsu.edu.cn。
特此通知。
学生处
2021年3月22日
附件2:2021年度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式样).xlsx
附件3:《黄山学院省级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办法实施细则(修订)》.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