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民政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工作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20]135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毕业生的就业创业帮扶工作,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现就做好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及发放原则
(一)补贴对象
2021届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退捕渔民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残疾的高校毕业生以及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按15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主要用于补助毕业生求职创业过程中相关费用,缓解毕业生求职创业费用压力。
(三)发放原则
坚持部门协同、诚实守信、属地管理、高效便捷的原则。
二、申领发放程序
(一)网上自愿申请(2020年10月20日至11月15日)
符合补贴条件的毕业生可通过支付宝城市服务“阳光就业”专栏、微信小程序“阳光就业”注册登录个人账号,进入“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模块,按照信息系统提示要求如实、完整、准确填写申请信息,进行网上申报。毕业生已在“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ygjy.ah.gov.cn/)注册过个人账号的,可用该个人账号直接登陆“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进入“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模块进行申报。毕业生也可以在“安徽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ww.ahzwfw.gov.cn/)完成个人注册后,登录“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进入“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模块,进行网上申报。
(二)信息系统校验(2020年10月20日至11月16日)
为减少毕业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高工作效率,7部门将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利用信息系统审核校验毕业生提交的申请信息,及时提示毕业生审核结果。逾期提交申请信息,系统不再审核校验。
(三)人工审核校验(2020年10月20日至11月13日)
人工审核校验前需进行信息系统校验,信息系统自动审核校验不通过而毕业生认为自己符合申请条件的毕业生,可在信息系统下载相关申请表格(见附件),填写纸质申请表,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是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相关证明材料、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扶贫手册》、退捕渔民家庭相关材料、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材料、毕业生本人或其父母残疾证以及特困高校毕业生等相关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申请材料一式两份(学校及黄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一份),材料提交至学院,学院统一于11月13日前提交至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进行人工审核校验,对人工审核校验通过的,学校将集中统一提交至黄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黄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登录信息系统,通过信息系统审核校验。逾期提交申请信息,不再审核校验。
(四)多渠道公示(2020年11月27日至12月5日)
对通过信息系统校验、人工审核校验通过的信息,黄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进行网上公示,学校在校园内及学校网站同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日。
(五)及时拨付资金(2020年12月20日前)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采取资金直补到人,通过银行代发方式,于2020年12月20日前,将补贴资金足额发放到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社保卡金融账户或毕业生提供的银行卡中。
三、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务必通知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在网上进行申报,对网上申请没有通过,但学生本人认为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学院于11月13日前集中将本学院需要进行人工审核校验的材料(纸质版申请表需学院盖章)报送至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并将申请表电子文档以学院为单位打包发送:hl1035716206@hsu.edu.cn。
(二)各学院要广泛宣传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政策,要将此项工作及时通知到每一位毕业生,使他们体会到党和政府的关怀,积极赢得全社会的认同和支持,为毕业生就业创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各学院要掌握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的动态,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方式:0559-2546733
附件:安徽省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人工审核专业表)
黄山学院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