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发学生资助队伍的工作热情,进一步促进学生资助事业科学发展,根据《关于开展“我身边的资助人”推荐宣传活动的通知》(皖教助函〔2016〕18号)精神,在全校开展“我身边的资助人”推荐宣传活动。现将有关活动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活动面向全校学生资助工作人员。被推荐人应从事学生资助工作两年及以上,具有较高的个人修养和大局观念,热爱学生资助工作,服从组织安排,人际关系和谐,甘于奉献,工作业绩突出。
二、活动形式
1.推荐:各学院根据事迹优异、感人程度进行筛选上报,每学院推荐人数不超过2人。推荐时须认真填写《“我身边的资助人”推荐表》(附件),事迹材料要生动、活泼,确保真实性,字数控制在2000字左右。
2.公布: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在单位推荐的基础上,遴选推荐材料在安徽学生资助网上设置专题栏目进行公布。对事迹突出的推荐至安徽教育网、《安徽教育》、《教育文汇》等教育系统宣传阵地进行宣传。对事迹特别先进、感人的推荐至中央和省主要新闻媒体进行宣传。
三、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推荐“我身边的资助人”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发动,使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加到推荐活动中来。
2.注重质量,及时报送。各学院要对被推荐人员事迹进行情况核实和文字把关,确保推荐材料的真实性、示范性。并于5月16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至cyh@hsu.edu.cn。
特此通知
学生处
2016年5月3日